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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火罐弄伤顾客 法院判决美容院赔偿

2017.12.11出处:遂宁新闻网作者:黄尧责任编辑:七千
摘要:2016年11月,遂宁市市民郭女士就在一次前往美容院拔火罐的过程中受伤,法院判决美容院赔偿郭女士7万余元,但美容院老板非但未积极执行反而还当上了“老赖”。近日,法院通过强制执行为郭女士成功追回了全部执行款。

目前,市面上的美容院、足疗院等都会给顾客提供刮痧、拔火罐等服务,不少市民遇到肩颈痛、寒湿重,也会前往接受治疗缓解病痛。然而,2016年11月,遂宁市市民郭女士就在一次前往美容院拔火罐的过程中受伤,法院判决美容院赔偿郭女士7万余元,但美容院老板非但未积极执行反而还当上了“老赖”。近日,记者通过船山区人民法院了解到,为了维护受害者权益,法院通过强制执行为郭女士成功追回了全部执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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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支付赔偿款

2016年11月,郭女士到市城区某美容美发公司接受拔火罐服务,因美容院工作人员过失,郭某被造成十级伤残。后经法院判决,该公司需赔偿郭女士七万余元,但该公司未主动履行。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法院查该公司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

随后,承办法官多次电话联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汪某,通知汪某前往法院,但汪某百般推诿。后经承办法官多方努力,近日汪某终于现身法院接受调解。然而,汪某声称自己并非不履行,只是公司经营不善,希望申请人郭女士可以每月到店面来领五百元。

对此,承办法官决定对汪某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就在警车开往拘留所的途中,汪某的态度进行翻转,表示愿意马上履行义务。当晚九点,汪某凑齐了大部分案款,剩余两万元无法当即履行的案款自愿以其自己佩戴的名牌手表扣押法院,并承诺月底前付清。

日前,汪某履行了全部义务,申请人郭某感激地紧握执行员的手说:“感谢法官为我伸张正义,感谢法院!”

138小编温馨提示:美容院因操作不当,致使顾客受伤,要主动担责,既是对美容院品牌的负责,更是推卸不了的法律责任,老板们千万别当老赖哦~


关键词: 拔火罐 受伤 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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