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随着美容市场的日益发展,打美容针、微整等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了,然而美容市场鱼龙混杂,也存在不少黑心机构为了赚取更高利益,给客户提供伪劣产品。
女子转售未经注册登记美容药品牟利被批捕
明知美容药品未经注册登记,不得流通使用,却从他人手中购买后转售牟利。近日,湖南省汉寿县检察院以涉嫌销售假药罪对犯罪嫌疑人何某批准逮捕。
何某是美容行业从业人员,其明知“肉毒素”、“玻尿酸”等美容药品未在我国注册登记取得文号的,不得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却为了谋取暴利,从他人手中购买未经注册登记的美容药品转售给他人。
2017年3月14日,某美容机构经营人员蔡某向何某求购美容药品,并通过微信转账19565元货款。随后,何某以10900元的价格从上线陈某(另案处理)手中购买了5支某品牌“肉毒素”、20支“玻尿酸”等未经注册登记的美容药品,销售给了蔡某。另经侦查查明,2017年1月至7月期间,何某还先后两次向蔡某销售未经注册登记的美容药品。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鉴定,何某所销售的“肉毒素”、“玻尿酸”均系假药。
2017年10月28日被抓获归案后,何某如实供述其罪行。
无证销售使用假美容产品被公诉
南昌一女子在未取得相关从业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整形美容工作,并销售未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进口的药品。12月18日,记者获悉,近日,东湖区人民检察院以销售假药罪,依法对宗娇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宗娇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
起诉书认定:2015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宗娇在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证照情况下,为顾客整形美容,并通过网络购买肉毒素、玻尿酸等产品使用、销售。经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被查获的肉毒素二盒没有任何中文标识,未标注进口药品注册证号,未获得我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进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按假药论处。被告人宗娇销售假药,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销售假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说法:
近年来,美容项目备受爱美人士青睐,而很多不法分子正是利用旺盛的的市场需求偷工换料,赚取暴利,而消费者成为受害者。检察官在此提醒,美容要认准正规机构、有资质的医师,切勿相信被夸大、不负责任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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