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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一支小小的美容仪 女子被骗10万元

2018.07.05出处:扬子晚报网作者:于英杰责任编辑:青青
摘要: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去年,女子姜某通过微信从熟人王某处买了一只美容用的滚脸仪,让她万万没想到的是,这支美容仪却给她带来了无尽的烦恼。姜某被王某以相同理由骗了6次,被骗金额达10万余元。今年3月14日,扬中市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王某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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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女子姜某通过微信从熟人王某处买了一只美容用的滚脸仪,让她万万没想到的是,这支美容仪却给她带来了无尽的烦恼。今年3月14日,扬中市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王某提起公诉。

2017年5月,姜某看到辞职做微商的前同事王某在微信推销美容用的滚脸仪,爱美的她于是花了2800元购入。用了一个多月之后,出售人王某便开始动起了歪脑筋,她告诉姜某,这只美容仪器使用后还需要后续保养,所以还需要很多钱。后续保养药水要从国外进口,而且这个药水还有可能被海关扣下来,并要被罚款。姜某听闻非常担心,于是让王某帮她转手卖掉。

不久,王某骗姜某说滚脸仪已经卖给了另一个女孩,但是这个女孩说后续保养的钱跟海关罚款的钱太贵了,需要姜某承担一半的费用。由于二人曾经是同事,且关系不错,姜某出于信赖,居然先后三次通过微信转账给王某。

事后,姜女士和母亲提到此事,姜女士母亲发觉女儿上当了。

王某说,姜女士从没有怀疑过她,她将骗来的钱一部分用来孩子的消费,一部分用来开服装店,还有一部分就是填补之前开微店亏的钱。

经查明,从2017年6月到2017年7月,短短2个月时间里,王某先后欺骗了姜某6次,每次诈骗的金额为10000多元到20000多元不等,总共诈骗了102045元。

扬中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因王某到案后,在公安机关对其讯问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且在庭审中能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王某已经全额退赃,并取得姜女士的谅解,可酌定从轻处罚。最终,根据王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法院依法判决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关键词: 美容仪 滚脸仪 保养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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