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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免费护理”为诱饵骗顾客消费 三员工被判刑

2013.08.02出处:法制日报作者:游春亮责任编辑:余金凤
摘要:深圳市布吉地区一家美容店自2010年12月起以“免费护理”为诱饵,将爱美的行人骗入店中。当行人试用完美容产品后,陈某等人忽然变脸,谎称试用的是昂贵的美容产品,要求行人支付高额费用或者办理消费卡。实际上,陈某等人使用的全是伪劣产品。若是行人不同意付款,陈某等人就不断地施加威胁,并堵住店门,不让其离开。要是行人给的不够,店员还强行搜身,拿走其银行卡,逼问密码,将卡上的钱取走。经过公安机关查实,陈某所在美容院类似作案共四起,涉案总额为人民币一万九千余元。


深圳市布吉地区一家美容店自2010年12月起以“免费护理”为诱饵,将爱美的行人骗入店中。当行人试用完美容产品后,陈某等人忽然变脸,谎称试用的是昂贵的美容产品,要求行人支付高额费用或者办理消费卡。实际上,陈某等人使用的全是伪劣产品。若是行人不同意付款,陈某等人就不断地施加威胁,并堵住店门,不让其离开。要是行人给的不够,店员还强行搜身,拿走其银行卡,逼问密码,将卡上的钱取走。经过公安机关查实,陈某所在美容院类似作案共四起,涉案总额为人民币一万九千余元。

2010年12月4日14时许,岳某与同事丁某、李某三人逛街路过布吉街道某路段时,遇见王某等人在路边发传单。王某称该美容院可以为顾客免费做一次护理,岳某等三人遂来到了某美容院。美容院员工范某、郭某、陈某分别接待了岳某等人。范某给岳某洗脸、做了面膜后,对岳某说已经消费了4000多元,店里的收银员唐某出面充当经理,建议岳某办一张5500元的年卡。后范某给岳某卸面膜洗脸后,又对岳某说消费了2800元。于是,唐某、范某、陈某等人要岳某支付8000元,不然不让三人离开,并威胁带她们到其它地方去解决。岳某无奈只好向丁某借钱,丁某拿出银行卡后,范某等人要丁某将银行卡的密码写出来,并到楼下银行柜员机取钱,共向岳某收取8250元现金。

2010年12月5日10时许,徐某与余某也是在布吉街道某路段遇到派发传单的王某,王某说其美容院可以为顾客免费美容一次,将两人带至该美容院。在该美容院,员工郭某给徐某敷了个面膜后,对徐某说其已经使用了一套面部护理排毒的产品,要收5000多元,并建议徐某办理一张美容的年卡,遭到了徐某拒绝。此时,郭某叫来唐某,唐某、陈某等人威胁徐某不给钱就不能离开,并要徐某自己把包内的东西拿出来,取走2800元钱和银行卡,并强行让徐某说出银行卡密码。后该美容院员工到外面银行柜员机取走了徐某卡内的部分现金,徐某还向余某借了200元,凑齐5000元给唐某等人,后才得以离开。

受害的不仅是上述几人,还有刘某、郑某、蔡某、李某,她们都碰上了类似的遭遇。民警接到受害人报案后,很快抓获了范某、唐某、陈某等人。2011年8月,范某、唐某等人因强迫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患病的陈某近日获判,法院以陈某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关键词: 免费护理 美容产品 美容院 免费美容 强迫交易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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