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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廊老板提供“波推”被拘1年 获国家赔偿17万

2013.08.09出处:南方都市报作者:糖衣责任编辑:余金凤
摘要:2011年7月,佛山南海警方在一家理发店发现,该店雇请多名按摩女为客人提供“打飞机”等色情按摩服务。警方以涉嫌组织卖淫对理发店李某武等三名经营人员刑事拘留,三人之后被一审法院以组织卖淫罪判处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事件回顾:涉嫌组织卖淫 一审获刑二审无罪

2011年7月,佛山南海警方在一家理发店发现,该店雇请多名按摩女为客人提供“打飞机”等色情按摩服务。警方以涉嫌组织卖淫对理发店李某武等三名经营人员刑事拘留,三人之后被一审法院以组织卖淫罪判处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一审判决后李某武提出上诉,检方经过两次补充侦查,2012年以“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为由撤诉,三被告人无罪释放。

2012年9月28日,李某武和黄某亮走出了南海看守所的大门。更早前的7月12日,“同案犯”李某文已被释放。李某武、黄某亮共被羁押443天,而李某文则共被羁押365天。

根据刑法学理论,卖淫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与不特定的对方发生性交和实施类似性交的行为,不包括单纯为异性手淫和女性用乳房摩擦男性生殖器的行为。

根据广东省人民法院2007年有关介绍、容留妇女卖淫案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称,介绍、容留妇女为他人提供手淫服务的行为,不属于刑法明文规定的犯罪行为。故该三种色情服务不属于《刑法》第六章第八节中组织、强迫、引诱、容留卖淫之“卖淫行为”。

被无罪释放后三人请律师代理申请国家赔偿。相关申请书显示,李某武、黄某亮除都要求侵犯人身自由权赔偿金72054元外,还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李某文则两项共要求7.9万多元。

结果:被拘1年 获国家赔偿17万

昨日上午,李某武、黄某亮和李某文等三男在佛山南海法院拿到了该院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书》,三人共获赔偿约17万元。

赔偿请求人李某武因涉嫌组织卖淫罪,黄某亮、李某文因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被提起公诉,佛山南海法院一审判决上述三人有罪,经佛山中院裁定发回重审后,南海检察院撤回起诉并决定不起诉。2013年6月13日,赔偿请求人李某武、黄某亮、李某文向法院递交书面申请,请求赔偿被羁押的赔偿金。

南海法院审查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一条第四款中“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规定,应对三名赔偿请求人予以国家赔偿。南海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三条相关规定,经与李某武、黄某亮、李某文协商后,决定分别赔偿李某武等三人被羁押的国家赔偿金人民币62054元、62054元、50000元。

关键词: 理发店 色情服务 组织卖淫罪 国家赔偿 南海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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