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平湖市工商局对杜某的美容店作出罚款1万元的处罚决定,这是该局打击美容美发业强制消费、诱导欺诈消费、拉客斩客等违法经营行为开出的最严厉罚单。
杜某系湖北人,今年1月4日在平湖市区的世纪商业中心开了一家美容店,并取得营业执照。杜某在经营美容店的过程中,雇佣2至3名店员在其店门口发宣传卡,以免费测试皮肤和送美容产品为幌子引诱路人进店做美容。当消费者走进该店后,店员就让消费者躺在美容床上,在未告知消费者收费项目的情况下,就在消费者脸上涂化妆品做美容,当消费者拒绝消费时,店员又会用各种方法刁难消费者,不给消费者洗掉脸上的化妆品,有的消费者脸上感到不适,店员就让消费者买该店的产品才能洗掉为由,强制消费者消费,并要求消费者支付费用才许离开,强迫顾客掏钱消费。
截至目前,这家美容店被消费者投诉5起,涉及金额12250元,但已退回给消费者。根据《浙江省实施办法》第55条、第11条第1款的规定,平湖市工商局对经营者杜某给予行政处罚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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