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院线新闻>正文 分享

卫计委将严打非法行医 医疗美容诊疗需有许可证

2013.10.08出处:新京报作者:魏铭言责任编辑:郑文卿
摘要:本月起,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国家食药总局等联手在全国范围打击“黑诊所”、美容院行医、承包科室、“医托”行骗等非法行医行为。据了解,国家卫生计生委已将设立投诉举报电话(010-12356)列入议程。


本月起,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国家食药总局等联手在全国范围打击“黑诊所”、美容院行医、承包科室、“医托”行骗等非法行医行为。据了解,国家卫生计生委已将设立投诉举报电话(010-12356)列入议程。

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李斌指出,近几年来,个别地方“黑诊所”死灰复燃,“医托”形成链条骗取群众救命钱,极少数医务人员丧德枉法等问题,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

此次专项行动自10月开始,为期一年,将严厉打击“黑诊所”、“游医”等5种形式的无证行医以及假冒军队名义行医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租承包科室、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等3类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坚决打击“医托”行骗行为。

国家卫生计生委同时发文要求,各地应当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对群众反映的案件线索,要做到件件调查,实名举报要100%反馈。

发现这些情况可举报

在“城中村”、开发区以及城乡接合部等流动人口聚集地,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

农贸市场、集市、大型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坑害群众利益的游医、假医;

在城市生活美容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零售药店擅自聘用医师或非医师坐堂行医;

以养生保健为名或以疾病研究院(所)为幌子非法开展诊疗活动;

地方单位和人员假冒军队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开展诊疗活动。

关键词: 卫计委 非法行医 医疗美容 医托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相关阅读: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