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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频“被代言” 林心如状告整形医院

2014.05.14出处:新快报作者:未知责任编辑:谢伟松
摘要:一向以甜美健康形象示人的台湾明星林心如,近两年发现自己的照片屡屡出现在整形美容医院广告中,决定发起维权,广州新时代医院被列入被告名单。


一向以甜美健康形象示人的台湾明星林心如,近两年发现自己的照片屡屡出现在整形美容医院广告中,决定发起维权,广州新时代医院被列入被告名单。林心如诉称该医院网站在“痤疮”“酒窝”“处女膜修复”等整形文章夹带她的照片,侵犯了她的肖像权、名誉权,要求道歉并赔偿50余万元。此案一审,新时代医院被判赔5万元后,不服上诉,昨日于广州中院开审。

林心如:照片配放,使自己蒙受了许多误解

2013年,林心如向天河法院诉称,大约2012年5月,她获知广州市新时代医院有限公司(简称“新时代医院”)在其下辖网站中,擅自使用她多张照片,放在“怎样才能拥有动人酒窝”以及“脸上长痤疮注意什么”“是不是做了处女膜修复手术一定会落红?”等美容整形商业宣传文章中。

林心如诉称,其主演《还珠格格》、《情深深雨濛濛》、《美人心计》等多部知名影视作品,曾应邀出任温碧泉化妆品、好太太厨卫等多家知名品牌形象代言人,是一名知名演员,肖像具有较高的商业代言价值。一直以来,她都十分重视维护个人健康形象,新时代医院行为对她极为不尊重,让她蒙受了很多误解,肖像权、名誉权遭受侵害。

因此,林心如委托律师,给网页做了公证,要求法院判令新时代医院在全国性报纸公开道歉,致歉内容应包含判决书案号、侵权图片名称、侵权图片及使用位置,致歉版面面积不小于6.0cm×9.0cm(名片大小)。另外,新时代还应赔偿各种损失共计50余万元。

整形医院:假如照片是林心如,会增加她身价

此案一审,新时代医院表示不能同意林心如的诉求。其代理人辩称,网站传播的是美容科普知识,图文没有关联性。其配发普通美女图片,因不清楚此人确切身份,用照片时未能取得当事人许可。医院认为,假如照片是林心如,反而会增加她身价。

新时代医院还称,其网站不具营利性,没有虚假宣传,且医院规模有限,不存“严重影响”问题。

新时代医院还称该照片是医务人员从同行业网站中复制,仅仅起点缀的作用。

判决:配文方式容易误导公众,伤害了林心如名誉

虽然新时代医院称使用的是普通美女照,但法院经审查认为,一般公众足以认知涉案照片就是林心如。新时代作为一家美容医院的经营机构,在其网站文章内文中,未经同意而擅自使用职业演员的照片,侵犯了肖像权。

是否构成名誉伤害? 法院认为, 新时代医院的经营性质加上照片配文,极易使人误解林心如曾接受相应的美容整形项目,一定程度上侵犯了林心如的名誉权。法院认为新时代医院应当道歉,判令其在涉案网站首页刊登道歉声明,至少10日。如不执行,法院将选择全国性报刊刊登判决,费用由新时代医院承担。

此外,法院认为林心照片被新时代医院使用,必然会带来一定宣传效益,衡量林心如知名度、医院过错程度等,酌定新时代医院赔偿5万余元。

新时代医院不服提起上诉。昨日,此案在广州中院开庭。新时代医院的新代理律师对公证网页等证据提出质疑,称该网站是以严谨的态度传播医学知识,没有贬低人物形象,更谈不上促销意图,根本没有侵权故意。

来自建纬律所的邱律师此次担任林心如的代理律师,他当即反驳,网站是企业所经营,还配有热线电话等,营销营利意图很明显。新时代医院表示没有和解意愿,法官表示将择日宣判。

律师

频频“被代言”,珠三角最严重

记者从公开资料了解到,近几年林心如发现照片屡次出现各类整形广告中,比如“口腔整形”、“产后修复”、“酒窝手术”、“处女膜修复”,在北京、江苏一带也有官司。

昨日,邱律师告诉记者,不少明星与林心如遭遇相似,现在他们开始走诉讼维权。林心如早前就发现有这样情况,但是近两年才开始选择打官司,目前官司至少十来件,被告基本是整形美容医院,珠三角一带侵权情况比较多。邱律师介绍,官司有些和解了,也有被告侵权的明星比较多,担心输了官司被“轮攻”,选择博到最后。这样的官司得到赔偿数额并不高,打起官司却很累,维权成本颇高。

记者了解到,上个月,江门一家经营油漆的公司也因侵犯林心如肖像被诉,二审依然被判赔偿16万。其代理律师在二审中提到,16万还不到林心如代言合约的十分之一,数额偏低。

关键词: 整形医院 林心如 肖像权 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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