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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院顾客亲述毁容经历:脸被划伤店家蛮横

2015.09.08出处:江南时报作者:未知责任编辑:张晗
摘要:“到美容院原本是想美容的,结果现在却被‘毁容’了,最可气的是,店员把我弄伤了,老板非但没有歉意,态度还极其蛮横。甚至还说一些话来威胁我。简直不可理喻。”昨天,家住江宁托乐嘉的唐小姐(化名)反映,自己在美容院遭遇的不幸。


消费者到美容院修眉被美容师刮伤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现在越来越多的爱美人士热衷于到美容院,通过皮肤护理等方式来保养皮肤,唐女士就是这样一位爱美人士。她告诉记者,9月3日晚上,在小区内一直做面部护理的贝特芙美容院进行修眉时,被美容师在眉毛周围刮伤了两个小口子。

“当时我突然感觉眉毛上一阵刺痛,就问是不是破了,那个美容师还不在意说,没事,不要紧,只是蹭破一点皮。又继续刮了一下,结果这下让我疼得实在受不了了。后来,我照了镜子才发现眉毛的周围已有两道明显伤痕。”唐女士说。

采访中,唐女士还向记者抱怨,发生这样的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大约在半个月前,也是在做面部护理修眉时,就被美容师给刮伤过。“我一直都在他们家做护理,以前从来没有发生这样的事情,这也是第一次,肯定是美容师大意了,我也没有太计较就过去了,结果才半个月又来了一次,而且这次更可怕的是刮伤了两道。这旧伤还没有好,又来了新伤。我这哪里是来美容,简直是毁容,太恐怖了。”唐女士越说越气。现在对于唐女士来说,面部是否会留疤才是她真正的心病。

唐女士告诉记者,被刮伤当天,她就和店里的负责人通过微信进行沟通协商,也表达了不想继续消费的想法。结果,还没说两句,竟然被对方给踢出微信群。

“我和对方发微信谈到这件事情时,还没有说几句,发现我的信息发送不出去了,原来那位负责人竟然说我打扰她带孩子,把我给列入黑名单了。”无奈之下,唐女士第二天只能到店里讨说法。结果,双方都没有谈妥,最后不欢而散。之后,唐女士称,她又去店里协商了两次,不但没有结果,还受到了对方的威胁,“他们对我说,如果我再去店里的话,他们也会雇人到我的单位来打扰我的工作。”对于店里负责人解决事情的态度,唐女士非常不满意。

美容院负责人 愿意退还美容卡内剩余款项

随后,记者联系上了该美容院的负责人,对方对于唐女士提出的事情并不表示否认,但是,她解释将唐女士踢出微信群并非恶意,“孩子才3岁半,我工作又很忙,每天晚上忙完店里的工作我得回家照顾孩子。当晚与唐女士协商,我也是一句不落地回复她,并给予了道歉。但是唐女士很着急,丝毫不听我在照顾孩子的解释,连发了好几条语音不依不饶。”

此外,该负责人表示,她愿意退还唐女士美容卡里的剩余款,“在办卡之初,我们附赠了她好几项护理服务,目前她已都享受过这些服务,除掉两次胸部护理费我已都免去其他费用,但是就算这样,唐女士还不满足。” 对于刮伤之事,她表示,美容师真的不是故意刮伤唐女士,“相信谁都不愿意有这种事发生,但是她不理会我们的道歉,还跟我扬言要告我们!”

对于所谓的“威胁”,该负责人解释,自从唐女士不满意退款开始,唐女士已连续3天在美容店营业高峰时间段在大厅内向其他顾客大喊:“你们看,我脸上的伤就是被这家店刮伤的!”劝退无效之下,该负责人才有如此“威胁”之语。该负责人认为,对于唐女士被刮伤,他们已经以免去该次费用作为赔偿。

目前,由于对伤痕最终恢复情况不确定,唐女士表示愿意等40天的皮肤恢复周期,之后再商量赔款额,并希望美容院赔偿其刮伤的费用和返还之前充卡未消费的费用。

市场监管部门 预付卡消费前双方最好订立合同

就此事,记者采访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位薛姓工作人员,他表示,目前,消费者和美容院双方争论的焦点有两个方面,一是集中在预付卡退款金额上,二是在美容时给自己的身体带来伤害如何赔偿。消费者认为,退卡时美容院原先免费赠送的服务不应再收费,而美容院表示,若退卡,之前赠送的服务要按原价收费。

对此,薛姓工作人员表示,在处理预付卡消费退款的纠纷时,首先要依据双方形成的合同。目前,消费者没有与美容院签订任何书面合同,在办理预付卡时也没有针对中途退卡一事达成相应的口头协议。对于这一方面建议双方进一步协商解决。同时,也再次提醒消费者,在消费前,双方要订立一个规范的书面合同,把相关问题提前讲清楚,以免发生消费纠纷。美容院作为市场经营者,为了避免纠纷,可以采取现场告示、顾客须知等方式把服务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告知消费者。消费者对告示如果没有异议,双方共同认可,也可以把告示作为合同的部分内容写入合同,为日后处理问题提供相应依据。

对于消费者提出的美容院在护理过程中,因刮伤给自己身体造成伤害需要赔偿的问题方面,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消费者可以向消协提出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如果仲裁结果不能满足双方合同纠纷的问题时,最终消费者可以走司法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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