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洁集团首席法律官Deborah P. Majoras表示集团在产品外观方面投资巨大,是品牌形象文化的一种体现,Vi-Jon的抄袭行为对消费者及我们员工和股东不公平。目前Vi-Jon暂未对此作出回应。
集团在诉讼中称,海飞丝创于1950年,主要成分为吡啶硫酮锌,该品牌在美国是去屑洗发水类的引领者,在2012至2015年间品牌销售额达6亿美元。Vi-Jon已提供私人标签版本的海飞丝护发产品给零售商,引起不公平竞争,模糊商标误导消费者,还侵犯了其商标等等。
这已经不是宝洁集团第一次起诉Vi-Jon,在2011年,Vi-Jon公司生产的漱口水使用的包装瓶和商标侵犯了该集团Scope Outlast漱口水的设计专利、商业包装、商标权和著作权。
宝洁集团2017财年第一季度净利润同比去年上涨5%至27.6亿美元,净销售额增长稳定不变,为165亿美元,摊薄后每股净利润同比上升5%至96美分,每股核心盈利达1.03美元,高于分析师早前98美分的预期。中国地区销售额同比录得17%增幅,其中个人护理业务在SK-II的提振下,同比上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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