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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公告3则化妆品广告严重违法

2013.05.10出处:中国工商报作者:糖衣责任编辑:余金凤
摘要: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发布公告,曝光一批严重违法广告。公告称,国家工商总局近期对2013年2月全国部分电视、报纸媒体发布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及美容服务类广告进行了监测抽查。抽查发现20则典型严重违法广告,其中包括8则药品广告、2则医院及诊所医疗广告、1则医疗器械广告、5则保健食品广告、3则化妆品广告及1则足道降糖方广告。

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发布公告,曝光一批严重违法广告。公告称,国家工商总局近期对2013年2月全国部分电视、报纸媒体发布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及美容服务类广告进行了监测抽查。抽查发现20则典型严重违法广告,其中包括8则药品广告、2则医院及诊所医疗广告、1则医疗器械广告、5则保健食品广告、3则化妆品广告及1则足道降糖方广告。

这3则严重违法的化妆品广告分别是:

泰国黑桑果润黑露化妆品广告(生产厂家为浙江温彩化妆品有限公司)。发布媒体:山西卫视(山西),吉林卫视(吉林),青海卫视(青海)。

域高魔法梳化妆品广告(供应商为上海穹宇商贸有限公司)。发布媒体:西藏卫视(西藏)。

八宝人参润黑露(凡高染发膏)化妆品广告(生产厂家为广州市梵高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发布媒体:攀枝花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四川)。

被通报的广告中,还包括1则足浴养生广告——中国足道降糖方(足浴养生方)广告,产品生产厂家为同仁堂兴安盟中药材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称,以上广告均不同程度存在利用专家、患者名义和形象作证明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广告法律法规规定。

注:《国家工商总局广告监测标准》


关键词: 国家工商总局 医疗广告 化妆品广告 足浴养生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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