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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新化妆品法规对化妆品出口带来不利

2013.05.15出处:中国宁波网作者:殷浩责任编辑:朱宁
摘要:记者从宁波检验检疫局获悉,欧盟最近发布了新的化妆品法规,对化妆品法规GMP(即EC No 1223/2009)的附录II(禁用物质)、附录III(限用物质)、附录V(防腐剂)和附录VI(防晒剂)进行修订,无疑将对我市化妆品出口带来不利的影响。

 

记者从宁波检验检疫局获悉,欧盟最近发布了新的化妆品法规,对化妆品法规GMP(即EC No 1223/2009)的附录II(禁用物质)、附录III(限用物质)、附录V(防腐剂)和附录VI(防晒剂)进行修订。

国内多数企业未认证

早在2009年,欧盟就在其官方公报上正式公布化妆品GMP法规,该法规是欧盟出台的第一部专门关于化妆品的法规,在27个欧盟成员国以及挪威、冰岛和列支敦士登开始作为国家法律正式实施的日期为今年7月11日。

欧盟化妆品GMP法规的要求贯穿于化妆品生产链全过程,尤其对化妆品重金属含量、微生物监管比较严格。但目前国内未出台化妆品GMP认证的实施规定,多数企业在这些领域的安全意识相对淡薄。

宁波出口或受影响

宁波现有出口化妆品备案生产企业21家,产品远销78个国家和地区,美国、欧盟是最大的两个出口市场。欧盟化妆品GMP法规的修订和实施,无疑将对我市化妆品出口带来不利的影响。而其中GMP认证更是成为出口难题。据了解,企业自行向相关机构申请GMP认证的费用在2万~3万元,而通过咨询公司进行GMP认证培训,则至少要花6万~8万元。取得GMP认证后,企业每年需要交纳8000元左右的审核费用,GMP每3年换一次证需要另外交纳2万元的换证费。这些费用对于这部分中小化妆品企业来说无疑都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也成为出口的一道坎。

但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在化妆品监管理念趋同的大环境下,GMP认证将成为大势所趋。而且GMP认证成为进军欧盟市场的“通行证”,企业进行GMP改造并提高产品标准势在必行,企业应将GMP认证看成一把双刃剑,打破以往的惯性思维,在欧盟愈加严苛的化妆品管理制度下形成倒逼应对机制,力促企业生产管理水平和质量安全的提升,利用生产设施的配套升级为开拓外围市场注入新动力,带来新一轮出口发展新契机。

关键词: 化妆品法规 欧盟 新化妆品法规 化妆品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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