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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查违法网络广告46宗 医药美容化妆品爱讲“鬼话”

2014.08.06出处:广州日报作者:李大林 穗工商责任编辑:夏莹
摘要:4月以来,广州市工商局开展了整治互联网重点领域广告专项行动,间共监测网络广告39558条,查处违法网络广告案件46宗,罚没金额150.95万元。在化妆品广告中,当事人易对化妆品的产品资质、销量、功效和合作机构等方面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治愈率100%、全国第一”,面对这些互联网广告,你信不信?4月以来,广州市工商局开展了整治互联网重点领域广告专项行动,间共监测网络广告39558条,查处违法网络广告案件46宗,罚没金额150.95万元,给各种网络“鬼话”予以严厉打击。

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行动重点对大型门户类网站、搜索引擎类网站、视频类网站、电子商务类网站、医疗药品信息服务类网站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及信息进行整治,查获的违法网络广告集中在医药、美容、投资等行业。

在医药广告中,当事人利用患者、医学专家名义、形象作证明、推荐或以其他方式宣传治愈率等,是违法广告普遍存在的形式。例如市工商局查处的圣××违法广告案中,广告内容提到“推荐医生:高某某,副主任医师,中国性学会会员、中华医学会泌尿外科专业委员会成员,擅长治疗急慢性前列腺炎”等。

在化妆品广告中,当事人易对化妆品的产品资质、销量、功效和合作机构等方面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例如市工商局查处的百××公司违法广告案,广告内容就提到:“只需28天,终身与痘绝缘;全国3500家美容连锁店,5万名美容师,1000万线下用户;传统祛痘易复发,经统计传统方法祛痘复发率高达97%。”

在投资广告中,当事人易对提供服务的风险、收益、投资额、资质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例如市工商局查处的××公司违法广告案,内容就提到:“零风险一次性投入,多种盈利方式,平均利润率10%~30%;中国电子商务创业联盟一线品牌。”

关键词: 化妆品广告 化妆品 美容连锁店 美容师 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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