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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案审了五年:霸王起诉壹周刊案今于香港聆讯

2015.03.03出处:每经网作者:未知责任编辑:龚达皝
摘要:时隔两年后,霸王集团起诉《壹周刊》诽谤案出现新进展。记者从香港司法机构官网获悉,该案将于3月2日)起在香港高等法院举行公开聆讯,为期22天。

2010年,霸王集团曾向香港高等法院提起诉讼,控告壹传媒旗下《壹周刊》的《霸王致癌》报道“恶意中伤、诽谤”霸王的产品,并要求赔偿损失5.6亿港元弥补集团在其后一年的利润和生意损失。

2012年,《壹周刊》虽曾向霸王索阅财务资料,法官判《壹周刊》须付对方讼费,但此后两年该案并未有任何实质性进展。如今将在香港公开聆讯,无疑将推动案件尽快走向终审。


壹周刊或面临巨额赔偿

资料显示,2010年7月14日,香港媒体《壹周刊》在其杂志上刊登了一篇题为《霸王致癌》的文章,称霸王旗下洗发水含有致癌物二恶烷。虽然当天下午霸王公司即发布声明强调产品安全,并请来相关部门为其背书,但霸王并未能够挽回其洗发水品牌形象。7月21日,霸王向香港高等法院提起诉讼,控告《壹周刊》诽谤。

根据香港媒体报道,霸王方面称,自涉案报道刊出至2011年6月底为止,已损失高达4.48亿元人民币,折合超过5.5亿港元,因此决定追讨损失,外加其他开支,一共向《壹周刊》索偿逾5.6亿港元。

不过,《壹周刊》认为,单凭霸王管理层于2009年5月的一份财政预测便推算出原告因涉案报道所蒙受的损失,被告不能照单全收。

此后,《壹周刊》要求原告提供2006至2011年合共5年的公司财务资料及文件让其评估索偿额是否合理。

2013年,香港高院裁定霸王洗发水公司只须提交2008至2011年共3年财政纪录,其他文件大部份不必交出,而且就索阅文件的前奏官司,法官判《壹周刊》须付对方诉讼费。在此后的近两年时间里,此案几无进展。

根据香港司法机构官网的公开信息,该案将于3月2日举行法庭聆讯。有熟悉行业的业内人士表示,如果《壹周刊》的此次报道确实被判为失实报道并被判赔偿的话,《壹周刊》将面临数额不小的赔偿。

霸王4年亏损14亿元

财报显示,霸王2010年亏损达到1.18亿元人民币(下同),此后3年,霸王分别亏损5.59亿元、6.18亿元和1.44亿元,四年总计亏损达到14.39亿元。

在霸王今年1月份发布的盈利预警公告中,2014年前11个月整体销售比2013年同期下降约38%。

在广州市野火公关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彭儒霖看来,即便诉讼胜利,也并不会改变其已经对霸王品牌和声誉所造成的影响,既有的损失没办法通过诉讼来挽回。

不过,彭儒霖同时也指出,霸王如今的局面并不能完全归结于二恶烷事件。“它当时的确是引起了消费者的恐慌,但过了一段时间,大家也基本上知道了,存在二恶烷并不是多大的问题,只要含量不超标。真正让消费者对霸王丧失信任的根源则来自于对其防脱和固发功效的怀疑。”

彭儒霖表示,在我国,政府发特殊化妆品许可证给企业的时候,实际上只是保证产品的安全性,并不保证有效性。

此后,霸王虽然也试图通过开发新品牌,如追风中草药洗发水来重新挽回市场,但都不尽人意。财报显示,2014年上半年,追风品牌的收益同比下滑60.2%,丽涛的收益同比下滑53.8%。

彭儒霖认为,一方面,霸王以前所采用的小品类加全渠道加广告营销已经不能完全适应互联网时代的营销模式了;另一方面,霸王在对追风洗发水的草本概念的科学诠释上,反映出其对二恶烷事件的反省仍然不足。

关键词: 霸王 壹周刊 诽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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