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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医疗美容纠纷骤增 以抽脂案件最多

2013.07.17出处:中国新闻网作者:未知责任编辑:朱宁
摘要:近日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北市卫生局于15日表示,连续2年受理民众医美纠纷中,以抽脂、雷射和小针美容为争议案件的前3名。

近日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北市卫生局于15日表示,连续2年受理民众医美纠纷中,以抽脂、雷射和小针美容为争议案件的前3名。

卫生局今天举行记者会,公布2011年受理医疗美容争议案65件,去年骤增高达128件,其中以抽脂、雷射和小针美容最多。

卫生局医护管理处处长刘越萍指出,医美疗程如雷射除斑、除毛、抽脂、植发等微整型技术等,都属专业医疗行为,仅能由“医师亲自操刀”,美容业者都不能执行。提醒民众经专业医生评估、充分沟通后再行疗程。

出席记者会的台湾皮肤科医学会理事长杨志勋表示,医美仍是医疗行为,事先必须经医生专业评估,但是民众观念却把美容放在医学前。

杨志勋提及案例中,一名22岁女性雷射除毛,不但除毛不成,皮肤还有如鱼鳞一般;进一步检查,原来患有多囊性卵巢囊肿才导致多毛,应先到妇产科治疗。

杨志勋提醒,尤其是抽脂,若是没有医师评估,很有可能发生伤口发脓、全身发炎的危险。

另外,虽然医美整形年龄层越来越下降,不过,他建议发育中的18岁以下青少年不要整形,“隆鼻、隆乳”等明显改变外观医美最不适合。

医护管理处警告,若“密医”操刀可处6个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电视购物、网络广告等不实医美广告,依“医疗法”处以新台币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罚锾。

关键词: 医疗美容 抽脂 小针美容 医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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