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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案上海家化败诉!被勒令恢复与王茁劳动关系

2014.08.08出处:新浪财经作者:未知责任编辑:夏莹
摘要:原上海家化董事、总经理王茁与上海家化的劳动争议仲裁案已获裁决,上海市虹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恢复王茁与上海家化的劳动关系。上海家化方面表示,不服该裁决将上诉。

8月7日消息,新浪财经获悉,原上海家化董事、总经理王茁与上海家化的劳动争议仲裁案已获裁决,上海市虹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恢复王茁与上海家化的劳动关系。

上海家化方面表示,不服该裁决将上诉。而对于这个结果,王茁这样回应:“这是公正的裁决,经得起历史考验。”明天,王茁与上海家化股权激励股票纠纷案也将开庭,王茁是否再扳回一局仍属未知。

上海家化败诉因证据不充分

今年6月初,因不满上海家化董事会的解聘决定,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总经理王茁向上海市虹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劳动仲裁。6月24日,该劳动争议仲裁一案在虹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

近日,案件终于有了结果。王茁律师吴东向新浪财经透露,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上海市虹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两点裁决:一、对王茁要求与上海家化恢复劳动关系的请求予以支持;二、上海家化方面应支付王茁工资43355.17元。

根据仲裁委员会的文件,做出此裁决的原因是,王茁被上海家化董事会解除总经理职务,并不必然导致王茁劳动合同解除,二者间的劳动合同合法性仍要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予以确认。

而且,上海家化虽然坚称王茁应当为公司内控担责,但是并未能提供充分有效证据证明,内控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所列的重大缺陷均系王茁负责实施并对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害。

同时,另一证据显示,2014年1月,上海家化董事会对王茁进行2013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从考核结果来看,王茁并不存在严重失职、严重违纪的情形。

王茁能否重回家化存疑

对于这次仲裁结果,王茁这样回应道:“这是公正的裁决,经得起历史考验。”而上海家化方面则回应称,不同意此次仲裁裁决,将向虹口区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

事实上,对于王茁与上海家化董事会的矛盾,本次仲裁只能算告一段落,双方的斗争远未结束。虽然王茁有望恢复与上海家化的劳动关系,但他能否能够重回家化、是否愿意重回家化,仍然存在诸多不确定性。

除了该劳动争议仲裁案,王茁与上海家化之间的股权激励股票纠纷案也将于2014年8月8日上午9:30在虹口法院第十二法庭开庭,由双方进行证据交换。

此前,因为王茁被上海家化撤职并解除劳动合同,王茁不仅被扫地出门,他手中拥有的股票还被上海家化董事会回购注销,王茁损失巨大。

根据当时上海家化发布的公告,董事会已经审议通过,将王茁尚未解锁的股权激励股票回购并注销,数量为315,000股,每股价格为10.94元,回购总价款为3,446,100元。而在5月29日,上海家化以32.47元/股报收,这个回购价格几乎是被腰斩。(新浪财经 徐雯 发自上海)

事件回顾:

2014年5月12日,家化以当日通知、当日召开的方式,作出了解除王茁总经理职务及董事职务的董事会决议,理由是:“公司内部控制被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存在重大缺陷并出具否定意见,公司总经理作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及执行事宜的主要责任人,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5月13日单方解除了劳动合同。

6月4日,王茁向上海市虹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劳动仲裁,要求恢复与上海家化的劳动关系,并要求家化赔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期间的所有工资损失。

6月5月,上海家化发布公告称,公司“决定解除王茁总经理职务并将提请临时股东大会”,并以王茁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失职、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害为由解除申请人劳动合同。

6月12日,上海家化股东大会以95.7%通过率审议通过了解除王茁董事职位的议案。

6月24日,刚被强制解除职务的王茁与上海家化的劳动争议仲裁案在上海市虹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

王茁方面表示,上海家化解除劳动合同的三项指控均不成立。王茁在申请书中称,其于2012年12月18日开始担任总经理一职,并于2013年11月19日与家化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家化这一行为本身及程序均不符合法律规定,因为内控制度的制定与执行均不是总经理的主要职责,且所谓的“内控缺陷”也不是在他的任期内发生。

关键词: 上海家化 劳动争议仲裁 王茁 股权 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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