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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化妆品宜减少原料种类 普遍含有香精成分

2013.03.07出处:泉州晚报作者:未知责任编辑:余金凤
摘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并印发了《儿童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并将于明年2月1日起实行。《指南》提出,儿童化妆品应最大限度地减少配方原料的种类,不宜使用具有诸如美白、祛斑等功效的原料。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并印发了《儿童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并将于明年2月1日起实行。《指南》提出,儿童化妆品应最大限度地减少配方原料的种类,不宜使用具有诸如美白、祛斑等功效的原料。然而,记者走访市场发现,市面上的儿童化妆品主要为清洁、养护类的护肤品,该类护肤品绝大多数标注的配方成分多达15种以上,含香精产品的现象更是普遍存在。

不宜使用美白等功效成分

根据《指南》规定,在配方原则方面,应最大限度地减少配方所用原料的种类;选择香精、着色剂、防腐剂及表面活性剂时,应坚持有效基础上的少用、不用原则,同时应关注其可能产生的不良反应;配方不宜使用具有诸如美白、祛斑、去痘、脱毛、止汗、除臭、育发、染发、烫发、健美、美乳等功效的成分;应选用有一定安全使用历史的化妆品原料,不鼓励使用基因技术、纳米技术等的原料等。

儿童化妆品宜成分简单

对照即将实行的新规,记者近日走访了市区多家商超及婴童用品专卖店,发现大多数在售的儿童化妆品都标注着十多种配方成分。有的产品直接在外包装上标注着“嫩白”、“润白”、“保湿”等功能,如一款儿童护手霜,产品标签上使用蓝色字样标出“富含维生素E,美白手部肌肤,使双手焕发净白光彩”字样;一款儿童牛奶润肤露,也强调了其“白皙光泽”、“嫩白幼滑”功效。

“使用儿童化妆品,掌握的一个原则是,必要的时候才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尽量选一些成分比较简单、不含香料和酒精、无刺激、能很好维护皮肤水分平衡的产品,以减少对儿童皮肤的刺激。

关键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 儿童化妆品 原料 香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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