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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社论:别让“国家秘密”漠视生命尊严

2013.02.26出处:南方都市报作者:南都社论责任编辑:郑文卿
摘要:北京律师董正伟向环保部申请公开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法和数据信息,据法制日报报道,近日,环保部以“国家秘密”为由拒绝公开。遁词登场,引发无数唏嘘之余,亦加剧了民众想象。

尽管有数据支持,但因为土地污染自身的特殊性——— 它和空气、水污染不一样,是以一种看不见的方式来进行。有媒体调侃:“水和空气对土壤说,我们都招了,你还装什么蒜?”事实上正道出了土地污染被忽视的深层次原因。民众对土地污染的感知,多依赖于突发的重金属污染事故,以及那些骇人听闻但相距遥远的癌症村。由于专业知识的缺乏,普通民众对来自脚下土地的危险往往一无所知,也正因为如此,对土地污染更应提高警惕。

局部的突发事故和普遍的公共危机大不相同,如此看来,环保部拒绝公开数据信息又有了另外一种考虑,全面的土地污染数据信息一旦公开,无疑让土地污染这一曾经作为“他们的遭遇”变成“大家的危机”,继而成为突出的公共议题。过去,用区域的眼光看待土地污染,解决问题的努力难免会和经济发展产生冲突,由此遭遇的利益牵绊可见一斑。当然,当土地污染成为一种公共危机,它仍将遭遇各种利益牵绊,比如有专家就提及,土地污染涉及中国出口的农产品安全问题。然而,当无数胆战心惊地活着的人对危机感同身受的时候,也将是一个片面追求经济发展的社会改过自新的时候,彼时,开展治理的呼声必然会压倒狭隘的发展诉求。

无须赘言土地污染涉及公共利益,民众知情权的重要性,摆在眼前的是对土地污染的认识和治理问题。恰如新华社评论所言,“公开与否改变不了污染状况,但官民共同努力治污方是上策。”早在2011年底,国务院印发了《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土壤污染问题被列入四项“突出环境问题”之中。合作治理的前提是对问题信息的适当呈现,如果土地污染数据一概被视为国家秘密,那么问题也必将以国家秘密的方式存在,长此以往,不仅是对公民权益也将是对生命尊严的漠视。

关键词: 国家秘密 土地污染 公共危机 重金属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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