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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合肥一美容店因自制化妆品销售被罚

2021.02.24出处:安徽网作者:日化砖家责任编辑:珠珠
摘要:据安徽网消息,2021年2月21日,合肥市高新区艺轩美容美发店因在店内摆放超期化妆品,并被检查出摆有无标签粉末状自制化妆品25瓶而被高新区市场监管局罚款1万元。

近年来,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化妆品消费市场急剧升温。而宣称“纯手工制作”“纯天然”“孕妇可用”的自制化妆品,因其满足了消费者的多元化需求,也成为一种流行趋势。但是,自制化妆品的安全性始终得不到有效保障,如果是自己手工DIY且自己使用并非不可,但如果对外销售则涉嫌违法。

据安徽网消息,2021年2月21日,合肥市高新区艺轩美容美发店因在店内摆放超期化妆品,并被检查出摆有无标签粉末状自制化妆品25瓶而被高新区市场监管局罚款1万元。

今年1月,合肥市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例行检查中发现,合肥市高新区艺轩美容美发店在物品存放架存放有1盒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后泉”水漾舒润原浆组合·院装补水大套盒,制造商:广州精粹堂化妆品有限公司,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粤妆20161215,保质期:三年,生产日期:2017/09/01,使用期限:2020/08/31);在上述物品存放架下面的柜子里,发现有自制的化妆品(无标签粉状自制化妆品25瓶)。上述超过保质期的化妆品和自行配制化妆品的化妆品,未见使用记录,无违法所得,执法人员当场对涉案物品予以扣押。

经立案调查后,该店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条例》中化妆品经营者不得擅自配置化妆品,或者经营变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规定,合肥市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据条例对该美容美发机构处以罚款合计1万元。

自制化妆品安全性低,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自制化妆品的生产条件不透明,没有相关部门监督。

我们购买到的所谓“纯天然无添加”化妆品是在什么地方造出来的?是脏兮兮的小作坊,还是潮湿有雾霾的室外?除此之外,我们还要了解到化妆品想要达到“纯天然、纯植物”很难,并且自制化妆品无法实现加工环境无菌化灌装,产品易出现细菌超标问题。

二、自制化妆品各种成分比例难以控制。

首先,一款护肤品功效如何,取决于产品配方和工艺。因此护肤并非把有效成分堆到脸上就行了,而是要根据不同的诉求,控制好不同的成分比例,以达到最好、最合适的护肤效果。其次,正规的护肤品品牌都有专门的配方师研究配方。比如水杨酸,少量添加可以剥除皮肤老旧物质,稍微添加得多了一点点就会损伤皮肤屏障。由于是自制产品,没有专门的质检部门知晓并做相应的质检,危险系数直线飙升。

三、自制化妆品添加成分不受监管,容易因利益驱使添加违禁物质。

比如防腐剂,适量的防腐剂是很有必要添加的,不然化妆水、粉底液、口红这些东西熬不过几天就会变质。另外,正规厂家生产的化妆品会经过严格的试验、生产、加工、质检环节。另外,那些能快速美白嫩肤的面膜,很可能是添加了汞、荧光增白剂、糖皮质激素等。

四、自制化妆品不能保证原料安全

自制护肤品,买原料就是个问题。一般大公司的原料基本上是买不到的,因为这些公司都是把原料供应给大的化妆品生产企业,一次订购的量很大,要几百几千公斤,而且对每一种原材料都有评估要求,运输过程也有专门的处理。所以,自制护肤品的原料采购渠道很难有保证。而原料纯度和分子大小,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护肤品的功效。

正规工厂化生产的化妆品,要考虑产品的稳定性、微生物指标、理化特性、毒理的安全性等各方面,经过内部检测、第三方机构检测合格后才能面市。和正规企业生产的化妆品相比,自制化妆品就没有经过这些指标检测,无从知道成品是否“合格”,所以严禁自制化妆品进行售卖。

销售自制化妆品涉嫌违法

正规的化妆品必须保证生产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明、生产厂名、生产厂址、规格、生产日期等要素缺一不可,缺少任意一项就是“三无”产品,这已经成为化妆品界的普遍共识。

一些自制化妆品当中,一般仅注明了产品名称、净含量等简略信息,而对于我国《产品质量法》所要求的检验合格证明、生产厂名、生产厂址、规格、生产日期等必需条件,均没有标注,也是属于违法的三无产品。

自制少量化妆品自用或赠送亲朋好友,属于爱好和兴趣,但如果涉及商业买卖行为,想要大量加工生产,按规定是需要办理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否则就是涉嫌无证生产的违法行为。

针对此次美容院自制化妆品一案,该局相关执法人员表示,下一步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将结合新条例,进一步加强辖区化妆品市场的监管执法力度,通过监督检查、宣传教育、稽查执法等手段结合,营造更加健康、安全、有序的化妆品行业发展环境提供保障。

新《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条例》于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新《条例》是对已实行了30年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更新完善。不但加大了对化妆品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而且增加了“处罚到人”的规定。

新《条例》明确规定化妆品经营者不得自行配制化妆品,并提出化妆品经营者擅自配制化妆品,或者经营变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将面临处罚。轻者罚款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或者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严重的会处罚到人,甚至10年内不得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

同时,新《条例》也明确了美容美发机构、宾馆等在经营中使用化妆品或者提供化妆品应履行化妆品经营者的义务,填补了行政执法中法律依据的空白,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市场秩序奠定了良好的法律基础。

未来,化妆品行业持续稳定发展的同时,化妆品监管只会更加严格。这也要求化妆品从业人员知法、懂法、守法,千万不能抱着侥幸的心理做“小动作”。

关键词: 自制化妆品 艺轩美容美发店 自制护肤品 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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