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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婴儿之死:谁制造了让人无法忍受的罪行

2013.03.07出处:腾讯评论作者:刘彦伟责任编辑:张青青
摘要:昨夜,有无数国人为长春两个月大的婴儿小皓博伤心落泪,这名婴儿本来被留在自家车里保暖,未料到车被盗走,盗车贼周喜军在逃跑路上发现车内的婴儿后,残忍地将其掐死、掩埋于雪中。两个月大的婴儿,正是刚学会微笑的时候,然而这样一个可爱鲜活的生命就此凋谢!一个人要丧心病狂到什么程度,才能犯下如此罪行?

昨夜,有无数国人为长春两个月大的婴儿小皓博伤心落泪,这名婴儿本来被留在自家车里保暖,未料到车被盗走,盗车贼周喜军在逃跑路上发现车内的婴儿后,残忍地将其掐死、掩埋于雪中。

两个月大的婴儿,正是刚学会微笑的时候,然而这样一个可爱鲜活的生命就此凋谢!一个人要丧心病狂到什么程度,才能犯下如此罪行?

不该苛责婴儿父母、社会力量和警方

3月4日早7点,小皓博的父母开车到自家开办的超市上班,车停在超市门口后,由于超市里温度还不高,小皓博就被留在了未熄火的车里。然而十几分钟后,小皓博的父母发现车不见了、孩子也不见了。由此很多人指责小皓博的父母疏忽大意,对悲剧负有责任,甚至要求法办小皓博的父母。

的确,父母不该把婴儿单独留在车内,但这是指一种安全育儿方式——为了防止窒息等常见意外事故。国外甚至有立法禁止父母把婴幼儿单独留在车内或家里(2009年芝加哥桥港区一名华裔家长把自己两个六岁及七岁大的孩子独自留在家中,结果被以两项“危及儿童安全”罪名起诉),目的就是强制父母注意防止意外事故。所以如果小皓博是因为在车内窒息而亡,那么其父母负有绝对的责任,但事实是小皓博的悲剧源于盗窃案件而非意外事故。一个正常社会不能要求人们“时刻防盗贼”,这种“时刻提防”是对人们提出过高的注意要求。在自家超市门口车被盗,应该怪贼太猖獗而非失主没捂紧。如果说小悦悦的悲剧中其父母还负有疏于监护的责任的话,本案中小皓博的父母不该为结果负有责任。

“兴师动众”的营救与婴儿之死无关

还有不少人认为这次媒体、社会力量、警方总动员参与营救的方式不妥,会对犯案者形成压力而致使其走极端。然而从周喜军自首后的供词可以发现,他在发现车后座有婴儿后不久就对婴儿下了毒手,时间是在八点左右,距离车辆丢失时间不足一个小时。而在周喜军杀害婴儿时,除了部分电台,媒体、公众和警方的大规模参与搜救其实并未开始,且电台的广播内容也多是以安抚为主,最早参与的长春电台FM103.8的主持人就这样转述家属的要求:“只要你现在打电话,只要你现在把车停下来,打开双闪,只要保证孩子的安全,我们都可以不追究。”

虽然周喜军到底是否听到了电台的广播内容其实目前也还存在一定疑问,但无论是作案时间还是当时周喜军可能接触到的媒体所传达给他的讯息,都难称得上“压力巨大”。周喜军“迫于媒体、公众和警方压力”才杀死婴儿的说法在此案中很难成立,倒是周喜军能自首很可能是迫于各界为他设下的天罗地网。

至于说这种情形下该不该采用“兴师动众”的方式来营救,还需要专业的分析。至少在儿童失踪,特别是遭遇绑架时,“兴师动众”也是一种国际惯例。以美国为例,“安珀警戒”是当美国确认发生儿童绑架案时,通过各种媒体向社会大众传播的一种警戒。一旦确认儿童因为绑架而失踪,负责调查该绑架案的警察机构就会迅速决定是否发布“安珀警戒”。警戒一旦发出,就将会使用美国紧急警报系统通过商业广播电台、卫星电台、电视台,以及有线电视向全国发布,并同时会利用电子邮件以及无线装置的短信发布。内容通常包含了被绑架者的描述、绑架嫌犯的描述,以及绑匪车辆的描述和车牌号码。英国和加拿大也有类似的儿童拯救报警系统。可见,相比美欧的警戒系统,长春此次各界参与的阵势只是小巫见大巫。

关键词: 长春婴儿之死 长春婴儿 两岁婴儿之死 评论 周喜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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