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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烧伤小伙来常州整容想圆大学梦

2013.07.12出处:扬子晚报作者:张 琳责任编辑:余金凤
摘要:因为在3岁的时候,家中发生火灾,他不仅面部烧伤严重,耳朵和鼻子都被烧没了,眼睛无法完全正常闭合,双手的手指也全部被烧没有了。尽管如此,为了改变自己和家人的命运,他花费比别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在读书和学习上。去年高考,他超过了二本29分,但报考的两家省外的大学均没有录取他,他没有死心,继续复读一年,今年高考又超过本一线9分。他就是21岁安徽小伙韩明建。近日,他来到常州整容,想圆自己的大学梦。

孩子,我们帮你问过了:高校不得拒录能自理的残疾考生  “长得丑”更不能成为退档理由

记者昨采访获悉,目前高校录取中执行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对肢体残疾但生活能够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高等学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体检结论是“不合格”的高校才能拒录

2003年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目前仍在高校录取中执行。记者查阅发现,除患有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血液病、心脏病、高血压等无法完成学业的疾病及生活不能自理的考生,高等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外,对患有其他疾病的考生,只要不影响专业学习和其他学生,录取时一般应不受限制。高校可以拒录的这部分考生在体检中的结论就是“不合格”。还有一些疾病,只是学校有关专业不能录取,比如色盲色弱考生会限报某些专业。在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通知中也明确规定,对肌体残疾但生活能够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退档理由中没有“残疾”或“长得丑”

记者采访了江苏部分高校的招生专家,他们表示,退档理由中没有“身体有残疾”这一条,而“长得丑”就更不可能成为退档理由了。“现在都是计算机录取,退档理由都事先固化在程序里,一般情况下,退档必须要符合这些已固化在程序里的理由,比如总分偏低,专业不服从调剂等等,有残疾或长得丑是不能作为理由的,而且考试院在审核时也不会通过。”南京一所高校招生专家告诉记者,“我们就曾录过一位听力几乎为零也不会说话的聋哑考生,进校之后,发现这位考生毅力坚强,不仅没因身体缺陷影响学习,成绩还相当不错。还曾录取过脑瘫考生,进校之后,4年来上课都是靠同学背,但也坚持完成学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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