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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种化妆品含禁用药物被查处 上海市场紧急停止停售

2013.08.20出处:东方网作者:未知责任编辑:张青青
摘要:据《新闻晨报》报道,标示使用期限为20150208前使用的中药控油祛痘二件套被检测出甲硝唑;标示生产日期为20120817脱发停香露被查出米诺地尔;标示批号为WH02032012谷幽兰痘痕修复乳也被查到甲硝唑。昨天,上海市食药监局“曝光台”上曝光了3种被判不合格的化妆品。

据《新闻晨报》报道,标示使用期限为20150208前使用的中药控油祛痘二件套被检测出甲硝唑;标示生产日期为20120817脱发停香露被查出米诺地尔;标示批号为WH02032012谷幽兰痘痕修复乳也被查到甲硝唑。昨天,上海市食药监局“曝光台”上曝光了3种被判不合格的化妆品。相关负责人透露,在化妆品中,甲硝唑、米诺地尔都是禁用药物,禁止添加。与此同时,7种保健食品被判不合格,其中6件产品不合格指标为重金属,1件检出禁用药物西地那非和他达拉非。

为保障市民化妆品消费安全,本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日前开展了化妆品监督抽检。近期共开展化妆品常规抽检285件,检验结果合格282件,抽检合格率98.95%。化妆品内出现一些违规成分容易对人体造成危害,祛痘、美白、祛斑、婴儿专用化妆品比较容易添加禁用物质,是日常监管重点。

据介绍,甲硝唑是一种抗生素,上海曾在祛痘化妆品中检出属于抗生素类的禁用物质甲硝唑。虽然甲硝唑具有广谱抗菌和消炎作用,但同时对人体也会造成一些副作用,脸部皮肤比较柔嫩,黏膜血管丰富,对药物吸收非常快,即使化妆品中添加的这些抗菌素含量很低,也会被迅速吸收,从而破坏皮肤表面的正常菌群,容易导致皮疹、速发性过敏等不良反应。

目前,本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对不合格产品的经营单位立案查处,并向生产企业所在省市的监管部门通报了不合格产品信息。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已下发全面查禁通知,要求各化妆品经营和使用单位认真开展自查,发现3种被判不合格的化妆品须立即停止销售和使用,并报告食药监管部门,不得隐匿或擅自退货。

与此同时,近期本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了保健食品常规抽检223件,检验结果合格216件,抽检合格率96.86%。7种保健食品被判不合格,其中6件产品不合格指标为重金属,1件检出禁用药物西地那非和他达拉非。

关键词: 化妆品 化妆品含药物 化妆品销售 护肤品 上海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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