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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购物违法广告中化妆品、食品占四成

2014.01.10出处:人民网作者:未知责任编辑:朱宁
摘要:据了解,上海市电视购物广告存在不少违法问题,其中食品、化妆品广告问题较为突出,违法数占到电视购物广告违法总数的40%。

上海市工商局决定,今年上半年将进一步加强电视购物广告监管,结合上海情况实施专项整治规范,对全市涉及电视购物的东方购物等11个电视频道(或栏目)以及东方购物网等2个视频购物网站进行重点监测。

被重点监测的11个电视频道(或栏目)包括东方购物、东方卫视、星尚、炫动卡通、IPTV、浦东电视台、闵行电视台、奉贤电视台、松江电视台、崇明电视台等,2个视频购物网站为东方购物网、橡果国际网。监测将聚焦食品(含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通讯产品和收藏品等6类重点商品,集中整治两大方面的典型违法行为:一是虚假夸大,包括对商品的性能、质量、成分、产地等有虚假夸大宣传的,以及广告中虚称原作、出示虚假证明等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二是严重违禁,包括使用新闻报道、新闻采访、现场访谈等形式以及使用新闻素材、资料等做宣传,使用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名义和形象做证明,保健食品、化妆品广告中使用他人名义做证明,保证功效的。

据了解,上海市电视购物广告存在不少违法问题,其中食品、化妆品广告问题较为突出,违法数占到电视购物广告违法总数的40%。

工商部门表示,希望通过半年的电视购物广告专项整治,使上海电视购物广告的违法率有明显下降,典型违法行为得到严厉制裁和曝光,电视购物广告发布单位的自律审查机制得到常态有效落实,严重违法广告的责任人提请依规追责。同时,工商部门的广告监测机构还将定期向社会公示包括电视购物广告发布单位在内的媒体广告信用评价结果,推动广告诚信建设。

关键词: 化妆品 化妆品广告 违法广告 电视购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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