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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输美化妆品遭拒 2014年前6个月11起被通报

2014.08.20出处:国际商报作者:未知责任编辑:夏莹
摘要:2014年前6个月,我国11起化妆品连续遭遇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的通报,11起化妆品遭遇拒绝入境或打回原籍的处分。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的此举,给涉事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形象损失。在被通报的11起化妆品里,产品涵盖了眼影、唇彩、唇膏、抗皱霜、眼线、香皂等品类。

2014年前6个月,我国11起化妆品连续遭遇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的通报,11起化妆品遭遇拒绝入境或打回原籍的处分。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的此举,在给涉事企业带来巨大经济损失时,也使品牌形象受损。在被通报的11起化妆品里,产品涵盖了眼影、唇彩、唇膏、抗皱霜、眼线、香皂等品类,被通报产品主要是外贸公司出口,其中不乏生产企业。

据悉,这些通报的内容主要涉及三方面:一是没有按贸易国要求进行标签标注(6例);二是违规使用色素,在唇彩、唇膏、眼影、眼线等产品中使用不安全色素(4例);三是检出有毒有害物质(1例)。

记者了解到,美国FDA对化妆品的标签和检验有着非常严格的管理制度。在美国市场上销售的化妆品,必须符合《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FDCA)、《良好包 装和标签法》(FPLA)以及有关当局颁布的其他法规。美国对化妆品标签有着严格的规定,要求对产品名称、产品性质、用途以及内容物准确的净重进行描述。 如果产品的安全性未经充分检测就需注明:“本产品的安全性未经确定”。此外,化妆品标签注明成分必须使用英语,成分的排列顺序是根据其用量和主要用途决定 的。属于药品的化妆品,需要活性药品成分排在化妆品成分之前,色素和含量小于或等于1%的成分可不考虑用量次序排列。通常排列次序为:活性药品成分、用量 小于或等于1%的成分、色素、其他成分。注明成分时对所使用的成分名称需采用法定名称,经FDA同意不需注明的成分可以注明为“其他成分”。

据宁海检验检疫部门相关人员介绍,有三点原因致使今年上半年美国FDA连续通报了11起中国产化妆品不合格信息。有些化妆品企业不关注客供包装标签 信息。由于我国出口化妆品代工模式较多,产品包装往往以指定采购或客供为主,因此产品标签容易被忽略无验证。有些化妆品企业对产品质量控制不到位,部分企 业只顾追求短期利益,不顾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过程中违规添加价格低廉的工业色素。还有些化妆品企业不清楚化妆品标准的国别差异,以一套标准出口众多国家和 地区,导致符合欧盟标准却不符合美国FDA或其他国家或地区标准。

为了使我国化妆品出口更加顺畅,业内人士表示,我国化妆品企业除了要健全原料验收和管理制度、建立原料使用记录和台账、建立产品追溯体系、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外,还要着重做好色素的采购和使用信息的沟通。

关键词: 化妆品 通报 美国 眼影 唇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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