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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化妆品后脸部红肿 商家称她皮肤“太特殊”

2014.08.27出处:扬州新闻网-扬州晚报作者:未知责任编辑:夏莹
摘要:江都杨女士花数千元买化妆品,本想美容却差点毁容;因为赔偿责任意见不一,与商家发生肢体冲突。经过多方调解,商家同意赔偿600元。江都工商部门提醒,化妆品使用产生问题多次出现,建议消费者使用新产品前,先在局部皮肤做测试。

江都杨女士花数千元买化妆品,本想美容却差点毁容;因为赔偿责任意见不一,与商家发生肢体冲突。经过多方调解,商家同意赔偿600元。江都工商部门提醒,化妆品使用产生问题多次出现,建议消费者使用新产品前,先在局部皮肤做测试。

化妆品使用后脸部红肿 没法上班挂水治疗

上月中旬,江都杨女士花3000多元,在一家化妆品店买了某知名品牌化妆品,大小共十几个种类。使用一周后,发现脸部出现红肿、痒、刺痛症状。杨女士找到商家,对方表示,可以退货,让杨女士先到医院治疗。由于面部过敏,无法上班,杨女士一连几天到医院去挂水治疗。

责任界定意见不一 双方肢体冲突惊动110

等过敏症状好些了,杨女士找到商家讨说法,商家认为,化妆品质量无问题,是她皮肤“太特殊”,不适合使用。除非杨女士出示证据,证明是产品造成皮肤过敏,否则不赔偿。

杨女士对此不能接受:“几天前我皮肤过敏时,你们也没有说这个情况,现在我皮肤好了,没法做鉴定了,你们不承认是你们的产品问题,这不是耍无赖吗?坚决要求赔偿。”

商家认为已全额退货,对杨女士的赔偿要求不予理睬。于是双方发生争执,激动之下还动了手,最后惊动了110。

在公安、工商等协调、沟通下,最终商家同意赔偿600元。

特别提醒:使用新化妆品,建议局部皮肤先测试

江都工商部门有关人士介绍,近年来,化妆品质量投诉案例有增多现象,很多情况下因为消费者难提供可靠证据,造成维权难。比如说,消费者使用一种化妆品后皮肤过敏,要想证明化妆品存在质量问题,要么拿出事实证据证明该化妆品所含成分对人体有害;要么去医院做过敏鉴定,证明过敏是化妆品引起。但是这两种途径,时间相对较长,费用大,消费者在时间、精力、费用上耗不起。

“产品质量无法确认,责任也难以认定,投诉就无法处理。”这位人士介绍,为了避免此类问题,消费者使用化妆品前,应先阅读包装上的使用说明,特别是使用新品牌产品时,要先在局部皮肤试用,一旦出现红肿、发痒等现象,立即停止使用。

关键词: 化妆品 脸部红肿 毁容 皮肤 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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