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的保健食品化妆品标签标识说明书“百日整治”行动收官,记者了解到,通过3个多月的专项检查,共检查吉林省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226户次,检查覆盖面达到100%;经营企业5422户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58份,查处各类案件315件,罚没款金额42.56万元;并将1户生产企业和10户经营企业纳入了重点监管企业名单。
据了解,深入排查保健食品化妆品标签标识存在的问题,结合本地实际,重点检查了企业保健食品的名称、保健作用、功效成分、适应人群和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等内容是否与《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所载明的内容相一致,有无描述或暗示具有治疗疾病的功用等虚假、夸大宣传;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存在套用冒用批准文号(备案号)或者化妆品标签、标识及产品说明书是否存在注有适应症、宣传疗效、使用医疗术语;进口化妆品是否标示批准文号(备案号),是否销售套用冒用批准文号(备案号)、违规标识和虚假夸大宣传等是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
据统计,在此次行动中,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4018人次,执法车辆4550台次,检查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226户次,检查覆盖面达到100%;经营企业5422户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58份,查处各类案件315件,罚没款金额42.56万元;并将1户生产企业和10户经营企业纳入了重点监管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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