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政策法规>正文 分享

山东临沂设化妆品过敏监测点

2013.10.18出处:沂蒙晚报作者:陈颖责任编辑:黄瑶
摘要:10月16日,记者从山东省临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为了解全市化妆品不良反应发生情况及原因,提升临沂市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管早期预警控制能力,临沂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在全市范围内,首次设立了9个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这标志着临沂市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已初步建成,为今后临沂市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开展,迈出了关键的一步。

10月16日,记者从山东省临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为了解全市化妆品不良反应发生情况及原因,提升临沂市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管早期预警控制能力,临沂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在全市范围内,首次设立了9个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这标志着临沂市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已初步建成,为今后临沂市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开展,迈出了关键的一步。

此次设立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以市、县两级监测机构为核心,以各级监测哨点为主体,以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为依托,建立覆盖全市的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同时采取被动监测与主动监测相结合的方式,逐步建立管理规范、运行有序的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局面。

记者了解到,目前临沂市针对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已经非常成熟,但对于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才刚刚起步,9个监测点的建立能更快、更全面、更准确地获得市民在使用化妆品时出现的不良反应,这些不良反应信息将及时上报临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进一步的检测和分析。

临沂市个人使用化妆品后出现疑似化妆品不良反应的,应及时到所在地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医院就诊,可以向诊治医生报告,也可以向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或者当地监测机构报告,必要时提供相关的病历资料。

临沂市化妆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行业协会等单位获知或发现消费者使用化妆品后出现疑似化妆品不良反应的,应填写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表,在15日内通过山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上报或直接上报到当地监测机构;对死亡病例和群体不良反应,应立即报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和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化妆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每季度末将本企业所生产、经营品种的不良反应汇总情况填写“生产经营企业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季度汇总表”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关键词: 山东临沂 化妆品过敏监测点 化妆品不良反应 化妆品生产企业 临沂市化妆品
相关阅读: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