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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食药监局:建议禁止网络经营销售药妆类化妆品

2013.12.06出处:光明网作者:黄淼君 汪建强 阮芝芳 楼建丽 汤婕责任编辑:郑文卿
摘要:日前,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上,挂出了一份《浙江省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网络销售行为指导意见》的征求意见稿,欢迎社会各界给意见稿提建议。意见稿中,有一条规定引起不少爱美女性的困惑:禁止网络经营宣称“药妆”类化妆品。


义乌的小张,今年28岁,因脸上过敏严重,最近来杭州看病。医生了解到,小张长期在用网购的一款药妆,脸上的严重过敏很可能跟这所谓的药妆有关。

日前,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上,挂出了一份《浙江省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网络销售行为指导意见》的征求意见稿,欢迎社会各界给意见稿提建议。意见稿中,有一条规定引起不少爱美女性的困惑:禁止网络经营宣称“药妆”类化妆品。

药妆,跟普通化妆品有何不同?监管部门为何建议禁止网络上销售该类产品?受不少女性青睐的药妆,又有哪些使用误区?

现象

脸上过敏严重

风一吹就会痛

替小张“把脉”的,是浙江省中山医院皮肤科主任医师张理梅。来看病的时候,小张脸上已经出现严重过敏现象,风一吹就会痛。“夏天和冬天开空调的时候,脸上就会又红又痒,严重的时候还掉皮。”问及日常使用护肤品情况,小张说她长期在用一款网购的药妆。

浙江省立同德医院皮肤科主任王一枫也接诊过同样情况的一名女性患者,使用的是某知名品牌的药妆,来就诊的时候,脸上是又红又痒。说起当初选用药妆的原因,该患者说,身边有同事在用,说是纯天然,还可以抗过敏,所以就用了起来。

“碰到过敏性皮炎的患者我们最头痛,因为不少人对情况不了解,会自行购买一些药来用,反复几次,拖延了病情。等到来我们这里治疗的时候,往往要花上很长的时间来调理,短则4个月,长的一年都不一定能根治。”张理梅说,一些所谓的药妆,往往添加了激素,长期使用这类药妆,就会出现过敏性皮炎等情况。

网络药妆销售

受热捧

药妆到底有多受欢迎?记者在某网络购物平台上输入“药妆”两个字,就跳出近7万个商品,其中有一款最近销售量排名第二的药妆,直接在宣传页面上标着“医学护肤领先品牌”。

这款药妆宣称的主要功效就是补水保湿抗敏感,月销售量达到近8000个。但在产品归类上,却将之归为普通乳霜。产品介绍上,罗列了大量实验室数据的证明,但是最关键的国家批准文号,记者翻遍网页却没有找到。

记者发现,网络上销售的大量国内外药妆品牌,功能五花八门,大致上分为保湿、补水、美白、抗敏感、损伤修复、滋润、抗氧化、提亮肤色等。

在宣传各种近乎神奇的功效外,不少药妆主打纯天然、纯中药的牌子,不少商家宣传自己的产品提取自植物,这些植物种植在高山中,无污染、无化学成分。

“2002年世卫组织预测,到2013年工业化国家中,每2个人就有1个人有过敏史”这样的宣传用语,频频出现在产品介绍上,仿佛在提醒大家,过敏是多么常见,为了预防过敏情况,大家都应该选择这样的药妆。

说法

药妆离药品还很遥远

关于药妆的这些说法到底是否正确?

“药妆这个概念十多年前,开始出现在国内,但是因为它们的身份比较尴尬,所以许多人都弄不清楚情况。”提到药妆,浙江省立同德医院皮肤科主任王一枫就说,医院不会出售药妆,因为虽然挂了一个“药”字,但“药妆”离药品还有很大距离,所以药妆无法进入医院,皮肤科医生也不建议大家用药妆来解决皮肤问题。

“纯天然不等于不过敏,自然界中有许多过敏源。”王一枫继续解释,纯天然的概念被一些商家给炒歪了。

王主任介绍,芒果是纯天然的,但是不少人吃了芒果会过敏,甚至有的人在皮肤上碰触都会过敏,所以纯天然的东西并不等于不过敏,每一种天然物质都可能导致部分人群的过敏。

“万用膏并不存在,现在网络上常常会见到一些万用膏的宣传,其实在我们专业的皮肤科医生看来,不可能有这样的东西,毕竟每个人的皮肤情况千差万别,不存在一款适合所有人的药膏。”浙江省新华医院皮肤科主任石海兰说。

浙江省中山医院皮肤科主任医师张理梅补充道:“在我们中医看来,脸面上的问题,都是身体五脏六腑的反映,要解决皮肤问题,不能单纯地靠外用药解决。”

谨慎选择药妆

“对于药妆的态度,我建议谨慎选择。”石海兰说,好的药妆适合辅助皮肤问题的治疗,严格说来,所谓的药妆就是在皮肤出现问题时,采取了药物治疗后,用来辅助保养皮肤的产品。

皮肤最常见的问题就是过敏,在普通化妆品中,都会添加酒精、香料和防腐剂等成分,这些成分对于过敏性皮肤,是一种刺激,容易加重过敏的情况。

而一些正规生产的药妆,不会有这些成分,导致过敏的机率就小一些,所以皮肤科医生一般会建议有皮肤问题的人,在治疗过程中,适当使用一些药妆,来给皮肤保养。

“我们在门诊中,碰到最多的一类问题就是清洁过度。其实和药妆一样,现在不少女性,都中了化妆品广告的毒。”石海兰说,大约有10%左右的患者,都是来看干燥问题的,原因就是不少化妆品广告都会用这样的宣传语:“皮肤有油光?快用某某某!”

这样的宣传用语,使不少人每天使用各种清洁皮肤的产品,这样深度清洁的行为,破坏了皮肤自身的保护层,导致过敏人群增多。

“健康人群我们一般不建议对皮肤做过多的干预,也不推荐使用药妆,因为药妆添加了一些药物成分。”王一枫说,在护肤品的选择上,他倡导的原则是越简单越好,比如凡士林、甘油,都是比较好的选择。

现在市面上销售的凡士林和甘油等都会添加一些成分,王一枫建议,挑选的时候尽量选择那些添加成分少的产品,因为这些添加的成分的功效仅仅是为了让使用的感觉更舒服一点。

官方

建议禁止

网络经营销售“药妆”

作为监管部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何要在最近出台征求意见,建议禁止网络经营宣称的“药妆”类化妆品呢?

“这和药妆目前尴尬的身份有一定关系。”省食药监局保化处工作人员介绍,管理部门从来就没有出台过“药妆”这个说法,这个名词是一些企业从日本舶来的称呼。在我国的管理系统中,对于化妆品主要分为两类:特殊用途化妆品、非特殊用途化妆品。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规定,判断是否属于化妆品的一个标准,就是产品的功能和使用目的应是以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为目的,不具有预防和治疗疾病的功能,这也是化妆品与药品的本质区别。

药妆虽然添加了一些药物成分,但并不具备药品这样的治疗效果,所以药妆这个名字很容易误导消费者。

“目前,国家承认的是特殊用途化妆品,这类化妆品都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审批过,每个产品都有一个国家批准文号,消费者可以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查看这些文号。”工作人员说。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条规定,特殊用途化妆品是指用于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的化妆品。所有这些特殊用途的化妆品都需要在产品包装上,标出一个国家食药局审批通过的批准文号,否则就是非法的。

“近年来,网络销售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成为越来越多商家的首选,我省每年查获的违法案件,相当一部分是通过网络销售的。”省食药监局保化处的工作人员表示,去年我省公布的十大违法案件中,大半是通过网络销售的,案值巨大,波及的地区也比较多。其中一个非法行为就是非法添加,这在保健食品和化妆品中,最容易出现。

“我们希望通过出台这个指导意见,规范网络销售行为,毕竟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在老百姓中影响比较大。”工作人员表示。

关键词: 药妆 化妆品 食药监局 浙江 网络经营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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