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民权益委员会(以下简称“国民权益委”)17日宣布,为防止化妆品引起的消费者权益受损事件,已制订了《化妆品自发召回制度改善方案》,并建议食品医药品安全处执行。
此前韩国化妆品行业没有与召回制度有关的规定,这导致即使化妆品被发现有问题或者消费者权益遭到损害,化妆品公司也不会自发召回。另外,韩国有关部门也没有具体的化妆品召回工作处理标准方针,对召回结果的报告无法进行实质性的核对及检查,在管理和监督上存在不少缺陷。
国民权益委为此建议,食品医药品安全处在化妆品相关法律中引进自发召回制度规定,并制订了符合化妆品特性和流通结构的召回信息公开方法,要求化妆品公司在食品医药品安全处的主页上义务公开召回信息。
国民权益委还制订了召回通知信息的标准格式,要求化妆品公司添加具体图片以方便消费者的理解。另外,国民权益委还制订了可供化妆品公司参考的召回细节处理方针和对召回有效性的检查标准。
国民权益委相关人士表示,“预计随着制度改善方案的出台,今后化妆品引起的消费者权益受损事件将大大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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