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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雪被指虚假宣传 “矿泉精华”有名无实

2013.10.28出处:时代周报作者:未知责任编辑:张青青
摘要:近日,化妆品界涉嫌欺诈消费者的品牌黑名单里,又添上澳雪一家。因产品说明与产品实际成分不符,产品外包装中的标示内容属于虚假说明,具有欺骗性和误导性,澳雪所属的嘉丹婷公司被法院判产品欺诈消费者。

近日,化妆品界涉嫌欺诈消费者的品牌黑名单里,又添上澳雪一家。因产品说明与产品实际成分不符,产品外包装中的标示内容属于虚假说明,具有欺骗性和误导性,澳雪所属的嘉丹婷公司被法院判产品欺诈消费者。

记者调查获悉,澳雪旗下一款沐浴露,在外包装上虚假宣传添加了“矿泉精华”,然而,在产品的成分栏中却并未标注含有“矿泉精华”,其改款的沐浴露也没有添加“矿泉精华”。

在恶劣的竞争环境下,企业不得不靠“噱头”打天下。

善于宣传的澳雪,自成立开始便不断通过电视、报刊杂志、户外、终端卖场、明星代言、展会、网络宣传以及赞助体育事业等多个渠道、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推广。2004年起,澳雪与国家游泳运动管理中心进行合作,找出了一条成功借助体育事业进行营销的道路。

而万精油式的“精华”也是成为了澳雪的宣传噱头。

虚假宣传被罚

日前,有消费者向时代周报记者爆料称,澳雪旗下的一款“澳雪健肤护养沐浴露(水润嫩白配方)”产品上出现虚假标注,作出了极具误导性的虚假宣传行为。

今年7月,该消费者以欺诈消费者的理由将澳雪品牌所属的中山市嘉丹婷日用品有限公司起诉至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9月25日,白云区人民法院一纸判决书宣布原告方胜诉。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嘉丹婷公司生产的健肤护养(水润嫩白)沐浴露是否对原告构成欺诈,其产品外包装标注是否属于虚假说明。

记者取得的一份来自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于该产品的投诉复函,其中指出,中山市嘉丹婷日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澳雪健肤护养沐浴露”外包装标签上标注有添加“矿泉精华”,但其配方中没有该原料的相关记录,违反了《化妆品命名规定》的相关规定,该局已予以警告并责令改正。

此案中的被告嘉丹婷有限公司则辩称:“‘矿泉精华’是抽象的说法,不是具体指某一种物品,因该精华比较微量,难以用常规方法检测,故嘉丹婷没有进行检测已推翻药监局的答复。

法院经审理最终判决,因产品说明与产品实际成分不符,具有欺骗性和误导性,故涉案产品外包装中的标示内容属于虚假说明,根据国家工商管理局发布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被告嘉丹婷公司生产涉案产品的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

混乱的“精华”添加

记者观察该款沐浴露发现,这款健肤护养系列水润嫩白配方的沐浴露,外包装上正面标示“添加玫瑰精油、橄榄果、矿泉精华”等字眼,背面宣传“水润清新,含橄榄果及矿泉精华,有效洁净肌肤,同时补充肌肤水分和养分,预防皮肤干燥”,但值得注意的是,在产品的成分栏中,却并未标注其含有“矿泉精华”,而实际上,澳雪的改款沐浴露也没有添加“矿泉精华”。此外,产品外包装正面还高调宣传“中国国家游泳队选用产品”。

上述消费者向记者提出疑虑,这是否涉嫌使用他人名义担保或以暗示方法使人误解其效用。

记者走访广州多家超市的洗护专柜发现,目前,澳雪的健肤护养系列已经换上新包装,水润嫩白沐浴露已经再无利用“矿泉精华”做文章。现在在澳雪的专柜上,主推的是其高端主打品类,“澳雪梦幻海马香水沐浴露”系列,高调宣传“相信N°1法国之香,逛街连香水都不用了”等字眼。不过有多位不同的销售人员则向记者表达了相同的观点,“一整天都留香”的效用说法不太靠谱,因为沐浴露里添加了较多香精,这对皮肤并无好处。

记者登录澳雪国际的官方网站,上面对于900ml装以及2L装的健肤护养沐浴露(水润嫩白配方)仍然保留“添加玫瑰精油、橄榄果、矿泉精华”的宣传字眼,而淘宝上的诸多卖家也依旧以矿泉精华为噱头吸引消费者。

这一切是否澳雪公司主观故意所为?当中是否有什么误会?为什么要虚假宣传添加了所谓的矿泉精华?

对于诸多疑问,连日以来,记者多番致电澳雪国际(中国)营销中心,但该公司人员均拒绝接受记者的采访要求。

关键词: 澳雪 沐浴露 矿泉精华 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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