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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朵拉朵尚”现象 广州庄采召开电商规范化研讨会

2013.10.24出处:凤凰网作者:未知责任编辑:郑文卿
摘要:2013年年初,广州市庄采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庄采公司)陆续接到消费者电话投诉,说商品有质量有问题,所投诉产品均为济南特别特商贸有限公司在天猫、当当网、京东、凡客、1号店等电商平台上销售的“朵拉朵尚”牌手工皂。


2012年是电商高速发展的一年,阿里巴巴旗下天猫电器城全年交易额达502亿元,同比增长150%,京东商城平台交易额突破600亿,苏宁易购销售额为183.36亿元。

2013年的发展更是迅猛,但但是对于庄采公司而言却是问题最激烈的一年。

网购客户问题多

2013年年初,广州市庄采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庄采公司)陆续接到消费者电话投诉,说商品有质量有问题,所投诉产品均为济南特别特商贸有限公司在天猫、当当网、京东、凡客、1号店等电商平台上销售的“朵拉朵尚”牌手工皂。

2013年10月10日,庄采公司还接到上海一位女士的投诉。

庄采公司经理梁冠文说:“为弄清楚缘由,通过电子商务购买了上述产品,发现该商品标识牌上注明“广东天生丽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制,广州市庄采化妆品有限公司承制,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天和镇永兴村第十八经济社新圳下自编1号,执行国家标准:QB/T2485-2008(Ⅱ)及编号为6943823306604的商品条形码”。该产品上的厂址、厂名和条码都是庄采公司公司的,与庄采公司公司的法路易娜系列手工皂从包装到颜色等都比较接近。”

庄采公司在天猫及1号店铺“朵拉朵尚”旗舰店购买上述商品,济南特别特商贸有限公司分别于2013年5月19日通过圆通快递(快递单号:5018395448)、2013年7月13日10:12:40通过韵达快递(快递单号:1200878449925)、2013年7月15日通过韵达快递(快递单号:1000189955352)向我公司发货,上面标识牌牌上注明内容相同。我公司收到的发票由济南开门红化妆品有限公司开出的发票,票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14524727。

庄采公司陆续发现天生丽质公司及济南特别特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有“广州天生丽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制,广州市庄采化妆品有限公司承制”的商品估计有上百个品种假冒庄采公司公司承制。

庄采公司进一步调查发现:

济南特别特商贸有限公司网站显示:济南特别特商贸有限公司(历下区北园大街205号修府公寓院内)是一家从事网络化妆品零售与分销的电子商务公司,公司旗下品牌“朵拉朵尚”品牌在淘宝精油、手工皂位列网类目排名前3。曾创下日销售额70余万的佳绩。公司拥有专职员工100余人。目前下设策划部、设计部、客服部、财务部、物流部、培训部。是济南地区较大电子商务公司。

广州天生丽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广州一家生产日化用品的公司。

广州天生丽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位于市中区鲁能领秀城d区16号楼2单元601,是以化妆品设计研发、规划、生产、品牌经营为一体的专业机构,以电子商务为主要发展渠道;本公司环境优雅,厂房生产面积20000平方米;其中实验室、原料室、灌装间均达到优级空气净化标准;本公司目前已拓展涵盖至洁面、化妆水、面膜、面霜、手工皂、精华六大类;随着在各品类间的不断细化,以及本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完善和壮大将成为引领大众消费的首选;公司旗下的知名品牌:西子相宜(FASCINATE LADY)、朵拉朵尚(DoraDosun)。

“朵拉朵尚”事实还原

广州天生丽质公司在公司不具备生产资质及未达到产品质量标准的情况,在生产销售的“朵拉朵尚”牌手工皂使用的公司名称、地址、执行标准号、商品条形码均未取得庄采公司许可同意。

济南特别特商贸有限公司作为“朵拉朵尚”店铺的拥有者,与广州天生丽质公司一起大肆销售不具备生产资质及未达到产品质量标准的产品,该“朵拉朵尚”牌手工皂使用的公司名称、地址、执行标准号、商品条形码均未取得庄采公司许可同意。

上述两公司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三十条、三十七条“生产者、销售者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广州天生丽质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是电子商务,其所生产、销售的所有产品均非庄采公司生产。在其本身不具备生产化妆品、手工皂的资质,也未取得相关产品质量执行标准号及商品条码证。其明知自身在无相关许可及达不到质量标准的情况下,冒用庄采公司名称、产品质量执行标准号、商品条码的行为是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即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在内)的产品假冒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产品的行为。

庄采公司委托国家化妆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对天生丽质公司产品进行检验,检验报告显示“第9项不符合QB/T 2485-2008(Ⅱ型)要求”。

天生丽质公司及其分公司和济南特别特商贸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是严重侵害庄采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

广州天生丽质公司及分公司和济南特别特商贸有限公司通过天猫、京东、凡客、1号店等电商平台及其他销售渠道销售“朵拉朵尚”手工皂多年。其仅仅在天猫电商网站上显示的“朵拉朵尚”手工皂销售量已经超过200万件。“朵拉朵尚”在天猫上的售价在三十余元至一百余元不等。济南特别特商贸有限公司曾创下日销售额70余万的佳绩。因此,广州天生丽质公司、济南特别特商贸有限公司涉嫌销售的侵犯庄采公司权益的手工皂金额仅天猫等网店上,销售额应在一亿元以上,天生丽质公司获利巨大。

经庄采公司举报,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与济南市公安局经济经侦于2013年9月24日开展联合执法,对济南特别特商贸有限公司位于济南的仓库进行检查,发现大量“朵拉朵尚”仿冒广州市庄采化妆品有限公司厂名、厂址、生产许可证号、卫生许可证号、商品条形码的商品,并做出了济工商直扣字【2013】0924-01号行政强制决定书。扣押“朵拉朵尚”品牌手工皂等20余万盒,派出运输车辆24车运输扣押不合格产品,预估市场售价在1000万以上。

济南工商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本次行动为济南市查获的最大一起产品不合格案件,也很可能是网络电商销售的假冒伪劣产品最大的一起案件。

广州市天生丽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济南分公司作为生产者,济南特别特商贸有限公司作为销售者,通过天猫商城、1号店、京东、凡客、等“朵拉朵尚”等电商平台大肆销售冒用庄采公司名称、执行标准的“朵拉朵尚”手工皂侵权产品,销售数额达一亿元以上,获利巨大,违反了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属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已对庄采公司构成侵权,严重侵害了庄采公司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给广大消费者造成巨大危害和损失。

广州庄采公司经理梁冠文先生向媒体发出呼吁:“广州天生丽质公司及其济南分公司、济南特别特商贸有限公司应立即停止冒用庄采公司的厂名、厂址、执行标准的侵权行为,销毁其库存的全部“朵拉朵尚”手工皂侵权产品,召回、清理已流入市场的全部侵权产品,消除负面影响;共同赔偿因侵权行为而造成原告的损失;广大消费者不要再购买“朵拉朵尚”商城出售的仿冒产品,已经购买的要向广州天生丽质公司和济南特别特商贸有限公司退货,并委托律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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