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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太”打“小三”广告的卖点在哪?

2013.08.21出处:江南时报作者:禾刀责任编辑:朱宁
摘要:“张太”打“小三”广告的卖点在哪?无论最终真相是什么,这样的关注热度实际印证了这样两个颠扑不破的网络哲理:争议成热点、恶俗惹眼球。

《南方都市报》刊载一整版广告,内容如下:“前任张太:放手吧!输赢已定。好男人只属于懂得搞好自己的女人!祝你早日醒悟,搞好自己。愿,天下无三。—张太。”

如同策划者所设想的那样,此条广告虽寥寥数语,然而甫一刊出便起到了轰炸般的效果。许多网友望文生义地得出,这条广告乃两任太太之间的纠葛缠斗,极可能是获胜后的“小三”向前任发出的严厉“通牒”,于是就二者间的情感关系展开丰富联想和热烈讨论。也有网友冷静分析后认为,这是一则境外化妆品广告,断定还有下篇文章。无论最终真相是什么,这样的关注热度实际印证了这样两个颠扑不破的网络哲理:争议成热点、恶俗惹眼球。

这条广告之所以会引起网友的强烈关注,是因为其内容不偏不倚地击中了现实道德伦理中的最大软肋。在这个婚外恋作品大肆充斥的时代,对于“小三”现象,一方面,舆论质疑批评者甚众,期间甚至包括前广电总局对过热的类似题材电视剧不得不踩紧急“刹车”;另一方面,此类现象愈发屡见不鲜,甚至有从过去的社会上层向中层底层蔓延之势。一些地方以调查“婚外恋”为业务的所谓调查公司据说生意红火,而婚姻忠诚度步步走低,也一次次给国人的婚恋观敲响了警钟。

可以肯定的是,这条广告无论是两个女人间的所谓“战争”,还是“心怀鬼胎”的化妆品广告,都有拿“小三”话题炒作之嫌。我国《广告法》第七条明确规定,“广告内容应当有利于人民的身心健康”。这条“小三”广告,其实质是对社会道德伦理的一次廉价兜售,涉嫌违反《广告法》。虽然如愿实现策划者设想的轰动效应,但对社会道德的伤害却无以弥补。简单地指责广告商肯定无济于事,最重要的当是,责任部门祭起法律的武器,让那些敢冒大不韪的恶俗广告付出应有的代价,以“铁”的查处事实,让广告回到健康大道上来。

关键词: 张太 小三 广告 广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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